有研新材: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30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变更,确认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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