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力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此次变更加强了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公司表示这些变更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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