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25-04-26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28日后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7月29日后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部分中有1人因离职,其持有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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